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四届二次会员大会暨四届三次理事会于2018年5月22日在佛山召开。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修改《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办法》并更名为《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调整协会副理事长》的议案,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增设分支机构》的议案以及《关于发展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批会员》的议案。会后协会秘书处根据民政部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新规定和《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章程》有关要求开展了相关备案等工作。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现将表决通过的文件印发大家,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协会会费收取和使用管理,保障协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发改经体〔2017〕199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和民发〔2014〕166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协会经费来源之一,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的义务。
第四条 本会收取会费后,应为缴纳会费的会员开具财政部(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第六条对以个人身份、社会团体身份加入本会的会员免收会费;对本会发展给予大力支持和做出重大贡献的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免会费。
第七条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应当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者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八条 协会应当自通过会费标准决议之日起30日内,将决议向全体会员公开。
第九条会员会费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和本会日常办公费用支出,在《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第十条 会费设立专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财务规定。秘书处每年向理事长办公会报告会费收支情况,接受理事长办公会和财务审计、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向会员公布年度收支情况,自觉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 会费缴纳方式分为年度缴纳和预缴两种方式。预缴为一届五年一次性交清。
第十四条 根据《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章程》规定,凡二年未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视为自动退会,将自动失去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 为减轻企业负担,提供小微企业有关证明材料的会员单位,可每两年缴纳一次会费。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8年5月22日四届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增补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彭长清同志、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副院长魏年锋同志为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理事长。
一、成立“荒漠化沙化监测和生态工程治理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为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主任委员人选由国家林业局西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院长张翼担任。
二、成立“森林城市和乡村振兴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为北京中森生态园林规划设计院,主任委员人选由北京中森生态园林规划设计院院长于宁楼担任。198中国振动盘底盘市场现状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